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梦贤 黄薇)“被拖欠7个月的劳务工资,没想到法院几天就帮我要了回来”当事人林先生表示。近日,林先生满怀感激之情,将一面印有“廉洁奉公真诚为民,耐心调解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鹤岭人民法庭庭长杨新台及特约调解员潘红艳手中。

2022年6月至8月,林先生接受宋某邀请到长沙市岳麓区一工地从事开槽工作,双方约定完工后即结算全部劳务工资12700元。但是到完工后,宋某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向林先生仅支付了7000元。经过林先生多次讨要,宋某于同年12月向其出具一张劳务费欠条,剩余的5700元劳务工资仍一直被拖欠。无奈之下,林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鹤岭人民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迅速开启涉农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委派法庭特约调解员潘红艳进行诉前调解。
一开始,调解员无法联系到宋某,尝试了多种办法,几经周折才终于与宋某取得联系。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经过调解员不断地沟通,多番释法说理,宋某终于同意到法庭与林某进行当面协商。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宋某当场向林某支付了被拖欠的劳务工资3000元,并约定余下的2700元在15日内付清。鹤岭人民法庭当日即制作出司法确认的裁定书,以确保林某的权利早日得到实现。
法官提醒:
在外务工时,农民工应该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习规避风险的相关知识,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与雇佣单位或雇佣人确立雇佣关系前,首先要确定是否签订劳务合同,再仔细确认合同里面的工资等具体内容。签订劳务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违背诚信原则,劳务合同将是重要的诉讼证据。
因从事短期的体力工作而无法签订劳务合同时,可要求雇主出具欠条,载明当事人基本信息、欠付工资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并留存雇主身份信息等证据,做好维权准备,以备不时之需。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刘璐
来源:湖南法治报









